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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納爭版權敗訴 生日快樂歌成公共財

美國法官近日裁定,人人都可哼上一兩句的生日快樂歌,華納音樂並沒有歌詞版權,這表示,經過了80年,這首歌終於成為公共財產,人人都可免費唱,不需要再向華納繳交版權費。

生日快樂歌,這首全球膾炙人口的英文歌曲,2年前,一家美國電影公司因不滿拍攝生日快樂歌紀錄片,被華納要求支付1500美元的版權費,於是一狀告上法庭,經過2年的版權之爭,美國法官22日裁定,華納從未擁有歌詞版權,只有部份旋律版權。

原告律師:「我們說服法官他們(華納)擁有的,是兩首1930年代舊鋼琴改編曲的版權,並不是歌曲本身。」

生日快樂歌其實是由另外一首歌演變而成,也就是希爾姊妹1893年,在美國路易新竹市個人小額借款斯維爾大學任教時所創作的早安歌,最早是寫給幼稚園唱的兒歌,校方上周在學校圖書館,發現希爾姊妹當年譜曲的手稿。

路易斯維爾大學音樂館房屋信用貸款借款缺錢急用哪裡借錢教授波瑟爾:「聽起來有點像但也有很多不同之處,曲調是不一樣的。」

之後希爾家族將這首早安歌版權,讓給桑米公司,華納公司1988年收購桑米公司後,一直聲稱擁有生日快樂歌的版權,因此任何人在商業活動中使用這首歌的話,都必須支付版權費。而華納每年都靠這首歌,賺進200萬美元的版權費,折合約6600萬台幣,原告律師表示,將會請法庭要求華納,還錢給曾經付費的使用者,這筆金額可不小,估計華納這下快樂不起來了。(民視新聞蒲依婕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華納爭版權敗訴-生日快樂歌成公共財-091528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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